各部门、分院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直单位干部(职工)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丽普办【2015】14号)文件的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全院教职工的法律素质,及时完成我院今年学法用法建档考试的工作任务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考试对象:全院教职工。
2.考试起止时间:2015年11月11日8:30开始至2015年12月8日17:00结束。
3.考试操作流程:应考人员登录到网站 http://www.mememe.cn,“我的壹家”选择“我的家”(帐号为应考人员的手机号码,密码与去年一样或者为八个 0)— >“ 学习中心”— >“我的考试”, 进入系统进行网上考试 。每人可重考两次,最高分为最终成绩。如在考试操作流程中有不懂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后台管理中心(2181890)。
4.新进老师,请提供个人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证号、出生日期、所属部门和手机号码给宣传部蔡佩珍老师(13754265095),以便在后台补进名单。
宣传部
2015年11月10日